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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医科大学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学校初评任务分解表
发布时间:2018-10-16 11:10    文章来源:    转载来源:    供稿部门:   作者:系统    摄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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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医科大学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学校初评任务分解表

  

测评项目测评标准
测评方法
具体负责牵头单位总负责人
Ⅰ-1道德讲堂建设(10分)
1.组织领导机构健全,道德讲堂设负责人,分管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明确,有专职或兼职主持人(2分)
材料审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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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传部、各学院(附属医院)
宣传部
肖 铮
2.场地规范,有专用或共享的场所,悬挂“道德讲堂”标牌,完善相关规则制度并上墙,场所内使用相对固定的背景图,利用文字、图片、背景音乐等形式营造浓厚道德建设氛围(单位人员超过千人的,按每千人增设1个道德讲堂)(2分)
宣传部、各学院(附属医院)
3.经常性举办活动,每月不少于1次(2分)
各学院(附属医院)
4.每次活动有明确主题,按照唱歌曲、看短片、诵经典、讲故事、作点评、作承诺、送吉祥等流程开展活动(至少进行5个流程)(3分)
各学院(附属医院)
5.一堂一档,每次活动情况以文字报道、现场图片和视频资料等形式进行整理归纳(1分)
各学院(附属医院)
Ⅰ-2志愿服务(15分)
1.工作有计划、有部署、有总结(2分)
材料审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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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别访问

团委
党(校)


 校团委

吴小南
2.把志愿服务的要求纳入大学生综合测评体系(2分)
团委、学工部、教务处
3.成立志愿服务队,在校学生成为注册志愿者不低于80%,建立志愿者和志愿服务活动档案(5分)
团委、各学院(附属医院)
4.每个学生志愿者每年参加服务的时间不少于48小时(3分)
团委、各学院(附属医院)
5.有常态化的师生志愿服务活动,培育志愿者服务品牌(3分)
团委、各学院(附属医院)
Ⅰ-3网络文明传播(25分)
1.校园网站的思想性、教育性、服务性、互动性较强,建有综合性门户网站、主题性教育网站、专业性学术网站,建立校务微博、校园微信公共账号   (5分)
材料审核

网络调查

机关各部门、各学院(附属医院)
党(校)办

校团委

陈晓春

周瑞祥

2.有效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开展思想政治教育,推进辅导员博客建设,支持学生网络社团建设(4分)
学工部、团委、各学院(附属医院)
3.建立校园网络舆论引导、网络监管、网络技术、网络评论和BBS版主(或微博、微信公共账号管理员)队伍 (5分)
党(校)办、团委、信息中心、保卫处
4.学校、院系、班级微博体系健全(4分)
党(校)办、机关各部门、各学院(附属医院)
5.严格落实校园网“校内用户信息交流”和“用户实名注册”两项措施(3分)
信息中心、团委
6.广泛开展网络文明教育和网络法制教育,积极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,有活动记录(4分)
宣传部、团委、各学院(附属医院)
Ⅰ-4公德教育(15分)
1.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指导目标,印制面向师生医护员工的道德规范宣传手册,开展公德教育系列活动(3分)
材料审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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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别访问

人事处、工会、学工部、各学院(附属医院)
工会

宣传部

人事处

学工部(处)

陈秀琴
2.围绕教书育人,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制度和举措,并树立先进典型(4分)
工会、人事处、各学院(附属医院)
3.加强诚信教育,有师生诚信记录(3分)
人事处、学工部、教务处、各学院
4.设置与环境相融合的道德守礼提示牌,营造浓厚道德文化氛围(2分)
文明办、后勤处、各学院(附属医院)
5.师生医护员工遵守公民道德,诚实守信,无违法违纪行为(3分)
校办、工会、保卫处、各学院(附属医院)
Ⅰ-5意识形态领域管理
 (15分)
1.学校有落实思政课教育教学、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、科研立项、社会实践、经费保障等各方面的政策和措施(4分)
材料审核

个别访问

组织部、统战部、思政部、科技处、人事处、研究生处、财务处、团委
党(校)办

组织部

思政部

宣传部

朱世泽
2.独立设置直属学校领导的、与学校其他二级院(系)行政同级的思政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(3分)
党(校)办
3.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学期分别到堂听课2次以上(2分)
党(校)办、思政部、教务处
4.制定加强本校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、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、网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的规章制度(3分)
宣传部
5.建立高校党委统一管理,分管领导具体负责,党委宣传部门审批的工作机制,落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一会一报制(3分)
党(校)办、宣传部
Ⅰ-6节约型校园建设(10分)
1.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、教育部和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实施办法的相关配套制度(2分)
材料审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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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审处
后勤处

监审处

财务处

梁敬阳
2.加强节约型校园建设,有部署、有措施、有成效(3分)
监审处、后勤处财务处、设备处、基建处、国资处、各学院(附属医院)
3.开展“文明餐桌”行动,在校园形成文明用餐、节俭消费的文明风尚(3分)
后勤处、团委
4.学校食堂有文明用餐宣传标语,有文明用餐志愿者开展督导(2分)
后勤处
Ⅰ-7参与文明城市创建
 (10分)
1.有校园文明创建的相关工作制度(2分)
材料审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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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(校)办、文明办
党(校)办

后勤处

团委

文明办

林建华

黄爱民

2.有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实施方案、工作总结(2分)
文明办、各学院
3.保持良好的校容、校貌(2分)
机关各部门、后勤处、各学院(附属医院)
4.积极参与当地文明创建活动,协助社区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(2分)
文明办、各学院(附属医院)
5.广泛利用社会资源,开展各类共建活动,促进学校自身建设(2分)
文明办、机关各部门、团委、各学院(附属医院)

备注:提供支撑材料的时间跨度为2012年至2013年9月。